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115___§ 6. 改革宗的教義__

§ 6. 改革宗的教義

在宗教改革時期,改革宗嚴格持守早期教會的教義。這一點從各個改革宗團體所採納的不同信條中顯而易見,特別是《第二瑞士信條》(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)。正如我們將看到的,該信條回顧並駁斥了關於此主題的所有古代異端,並重申與採納了古代信經的用語。該信條中寫道:「此外,我們相信並教導,神的兒子、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是父神從永恆中所預定或預先安排的世人救主;我們相信祂不僅是在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肉身時,也不僅是在創世之前,而是從永恆之初,就由父神以不可言喻的方式所生……因此,子在神性上與父同等、同質,祂是真神,並非僅是名義上、收養上或因任何尊榮而稱為神,而是就其實體與本性而言即是神……因此,我們厭惡亞流(Arius)及所有亞流派信徒反對神兒子的不虔教義……我們同樣相信並教導,這位永恆神之永恆的子,成為了人的兒子,出自亞伯拉罕與大衛的後裔,並非如希伯尼(Hebion)所言出自男人的交合,而是藉著聖靈極其純潔地受孕,並由永遠童貞的馬利亞所生……因此,基督的肉身既非虛幻,亦非如瓦倫廷(Valentinus)與馬吉安(Martion)所幻想的那樣從天而降。此外,我們的主擁有靈魂,並非如亞波里拿留(Apollinaris)所認為的那樣沒有知覺與理性,也不是如優諾米(Eunomius)所教導的那樣肉身沒有靈魂;祂擁有具備理性的靈魂,以及具備感官的肉身,藉著這些感官,祂在受難時承受了真實的痛苦……因此,我們承認在我們唯一的主耶穌基督裡,有兩種本性(或如某些版本所載的實體),即神性與人性;我們宣稱這兩者結合並聯合在一起,並非被吸收、混淆或混合;相反地,在保持各本性屬性完整且不變的情況下,聯合於一個位格之中。因此,我們敬拜的是一位基督、一位主,而非兩位;我所說的是一位真神與真人,就神性而言與父同質,就人性而言與我們人類同質,且凡事與我們相同,只是沒有罪。誠然,正如我們厭惡那將一位基督拆分為二、瓦解位格聯合的聶斯脫里(Nestorian)教條一樣,我們也徹底咒詛歐迪奇(Eutyches)與單志論者(Monothelites)或單性論者(Monophysites)那抹殺人性屬性的瘋狂行徑。因此,我們絕不教導基督的神性會受苦,也不教導基督就其人性而言仍存在於此世,進而無所不在。我們既不認為也不教導基督身體的真實性因榮耀化而消失,或因被神化而拋棄了其作為身體與靈魂的屬性,以致完全轉化為神性,並開始僅存於一種實體之中……此外,我們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確實為我們受苦並死亡……同時,我們並不否認正如保羅所言,榮耀的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。因為我們虔誠且恭敬地接受並使用那源自聖經,並為歷代教會在解釋與調和聖經中看似衝突的經文時所採用的『屬性相通』(communication of idiomatum)。」

由此可見,改革宗明確拒絕了早期教會所譴責的關於基督位格的所有錯誤:包括亞流派、希伯尼派、諾斯底派、亞波里拿留派、聶斯脫里派、歐迪奇派與單志論派,以及宗教改革時期所引入的獨特路德宗教義。改革宗所教導的,正是前六次大公會議所教導的,也是普世教會所領受的,不多也不少。與此相符的,是《西敏信條》中那極其優美、清晰且精確的陳述:「神的兒子,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,既是真實且永恆的神,與父同質且同等,當時期滿足時,就取了人的本性,以及該本性一切本質的屬性與共同的軟弱,但沒有罪:祂是藉著聖靈的大能,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,取了她的本性而受孕。因此,兩個完整、完美且不同的本性,即神性與人性,不可分離地聯合在一個位格中,沒有轉化、合成或混淆。這一位格是真神與真人,卻是一位基督,是神與人之間唯一的仲保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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